作者|郑皓元
主编|陈俊宏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3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结果显示,正大食品旗下一款小酥肉产品被检出禁用防腐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此次涉事产品为“蜀迷小酥肉(裹粉调理鸡肉)椒香”(标称生产日期2025年6月9日),标称销售方为正大食品企业(上海)有限公司,生产方为吉林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抽检数据显示,该批次样品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测值为0.0959g/kg。
根据2025年2月8日起实施的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已被明确禁止用于预制肉制品。换而言之,该款小酥肉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据了解,脱氢乙酸钠是一种广谱防腐剂,对霉菌抑制效果显著。但出于对肝肾功能及神经系统潜在风险的考量,新国标已对其在黄油、面包、糕点、淀粉制品及预制肉制品等7类食品中实施全面禁用。市场监管总局在通报中指出,预制肉制品中检出该成分,基本可判定为企业为延长货架期而违规添加。
事发后,正大集团方面回应称“分公司正在调查核实中”,未就问题批次是否启动召回、生产环节为何在新国标实施一年多后仍出现违规等关键问题作出说明。
与此同时,正大食品在电商平台的官方旗舰店已下架同款小酥肉,但部分第三方店铺仍有该产品在售。
这并非正大食品首次在食安抽检中失分。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正大食品企业(上海)有限公司中山南路分公司曾因经销的韭菜农药残留超标,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5元并处罚款5万元。此外,吉林正大食品有限公司也曾因出口韩国的鸡肉圈被检出不得含有的焦油色素而受到质疑。